深圳烟草专卖局(公司)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22人,报名时间:4月18-28日
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人,报名时间:4月22-27日
广州黄埔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206人,报名时间:4月22-27日
韶关始兴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暨“青年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89人,报名时间:4月18-25日
韶关南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及选聘106人,报名时间:4月23-30日
珠海金湾区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160人,报名时间:4月18-24日
深圳龙华区教育局区属公办中小学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307人,报名时间:4月8日-5月20日
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赴高校招聘毕业生22人,报名时间:4月15-30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要求,因工作需要,汕头市中心医院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正高级职称工作人员2名,高级职称工作人员22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汕头市中心医院创建于1922年,是一所拥有百年历史的大型综合性公立医院,1994年12月被评为国家三甲医院,2019年被列入广东省第三批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医院,2021年顺利通过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复审工作,现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汕头市医学科学院举办单位、粤东区域医疗中心。目前医院在职员工4102名,实际开放床位2503张;组建的“医疗联合体”共有5家合作单位;总规划床位3000张、总投资约46亿的东院区已于2022年11月全面封顶,预计于2026年投入使用。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具有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称的人员,详见《汕头市市属医疗卫生机构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表》(附件1)。
6. 招聘岗位具体实际的要求详见《汕头市市属医疗卫生机构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表》(附件1)。
2.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9日(0时起,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至2025年3月25日(24时止,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3.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网络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到,邮件主题名为:汕头市中心医院+报考岗位+本人姓名。
1)本人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尚未毕业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及相关承诺书(附件5)等材料。
6)以“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作为“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示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汕头市中心医院对应聘人员是不是满足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于2025年3月26日20:00前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初审结果。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汕头市市属医疗卫生机构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表》(附件1)中的1个岗位。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即2025年3月2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2025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2025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③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8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
④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基层服务项目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之日)。
⑤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于2025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之日前培训合格的人员。
以招聘岗位中执业医师资格不作要求的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应聘人员,不得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2025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5届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得聘用。
3)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代码为4位数)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汕头市中心医院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有专业代码),同时也为旧专业名称的,例如,“水利工程硕士(专业硕士)(A084402)”,同时也为“水文学及水资源(A081501)”至“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A081505)”等5个专业的旧专业,可根据“水利工程硕士(专业硕士)(A084402)”专业报考,也可根据旧专业以相近专业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检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以相近专业报考。
相近专业报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按汕头市中心医院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汕头市中心医院在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在汕头市,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发布。
1.汕头市中心医院对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所需要的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汕头市中心医院应当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申请复核。
2.发放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汕头市中心医院当场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含面试须知)。
1. 面试地点在汕头市,汕头市中心医院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公布。
2. 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长15分钟。主要考评应聘人员岗位素质、专业相关知识等方面内容。
3. 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则由汕头市中心医院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名次。
按招聘岗位,汕头市中心医院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和体检人员名单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公布。
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细则(试行)》有关规定。
体检时间、地点、费用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公布。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书面申辩。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异议。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汕头市中心医院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人员依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要求办理。
一)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咨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三)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按照公开招聘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体检,积极努力配合好考察工作,在汕头市中心医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五)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六)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汕头市中心医院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1:汕头市市属医疗卫生机构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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